2015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日期:2016-07-07 来源:大学生范文网

财政预算是对将来一定时间内的计划做一个支出、收入的预算,需经过立法机关的审批后才可以实行。这个报告除了做好这些预算工作还需对财政一个年度的收支出状况做一个记录,方便以后统计。下面就是小篇为您整理的这份2015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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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11个省本级、10个市本级和21个县。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健全举债融资和风险预警机制,完善了相关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至2015年底,11个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8202亿元,或有债务余额10970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地方发债融资未有效使用。抽查发现,至2015年底,黑龙江、山东、湖南、北京、内蒙古和广东等6个省发行的置换债券中,有138.4亿元(占2%)未及时使用,主要是未达成提前还款协议或偿还手续办理滞后等所致;湖南、山东、河南和广东等4个省使用的置换债券融资中,有112.57亿元(占2%)未按规定的优先顺序偿债;内蒙古、浙江和湖南等3个省新增债券融资中,有24.23亿元(占4%)因项目未落实等尚未使用。

2.有的地区仍违规或变相举债。抽查发现,至2015年底,浙江、四川、山东和河南等4个省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举债余额为153.5亿元。有的地方出现一些隐性债务,内蒙古、山东、湖南和河南等4个省在委托代建项目中,约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支付建设资金,涉及融资175.65亿元;浙江、河南、湖南和黑龙江等4个省在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235.94亿元资金中,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对社会资本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承诺。

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强化债务管理,相关地方正在积极整改。

(二)扶贫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抽查了17个省的40个县。这40个县2013年至2015年收到财政扶贫资金109.98亿元,审计了50.13亿元(占45%),涉及364个乡镇、1794个行政村和3046个项目。从审计情况看,这些地方认真贯彻扶贫工作有关要求,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有序推进,取得积极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金分配未充分考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情况。有的扶贫资金分配尚未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建立有效衔接机制,在具体扶贫项目实施中,有的地方也未严格按规定条件筛选扶贫对象,抽查云南省寻甸县2015年发放的1339笔扶贫到户贴息贷款6560万元中,仅有711笔3433万元(占52%)发放给了建档立卡贫困户。

2.有1.51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其中:29个县的59个单位和28名个人通过伪造合同、编造到户补贴发放表、重复申报、假发票入账等,虚报冒领或骗取套取扶贫资金5573.13万元;14个县的财政、扶贫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委会等违规将6091.35万元用于平衡预算、市政建设、宾馆改造等非扶贫领域;17个县的25个单位将2194.78万元用于弥补业务经费和发放福利等;7个单位在扶贫工作中违规收取项目推广费等1249.36万元,主要用于弥补经费。

3.有8.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或损失浪费。由于统筹整合不到位等,抽查的贫困县每年收到上级专项补助200多项,单个专项最少的仅4800元;抽查的50.13亿元扶贫资金中,至2016年3月底有8.43亿元(占17%)闲置超过1年,其中2.6亿元闲置超过2年,最长逾15年;17个县的29个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或未达预期效果,形成损失浪费2706.11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已追回资金1422.6万元,收回闲置资金6981.59万元。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从全国审计情况看,2015年,各级财政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7%、40.6%;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家庭和完成改造农村危房户数分别增长17%、62%,有效改善了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补助和待遇分配方面,有4.85万户非贫困或已享受补助家庭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4.24亿元;有5.89万户不符合条件的城镇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补贴6046.25万元、住房3.77万套。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方面,有891个项目未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22.49亿元;棚改贷款等融资有258亿元被加收中间费用或未享受优惠利率。此外,审批绿色通道政策执行不到位,加之监管不严格,1339个市县有4287个项目(占抽查项目的29%)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占地、未依法招投标等问题。

2.有140多个单位和180多户补偿对象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其中:41个基层经办机构和一些村镇干部以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或收取“保证金”等方式骗取侵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448.38万元;184户家庭和3个单位通过编造产权资料等骗取征地拆迁补偿9617.88万元;102个单位采取多报户数、重复申报、编造农户花名册等套取财政资金4.55亿元。

3.有866个市县存在资金闲置或住房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审计发现,至2015年底,有748个市县结存结转专项资金共计603.55亿元(相当于其当年投入的3%),其中478.6亿元闲置逾1年;有19万套保障性住房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不能及时交付使用,还有6544套住房被违规销售或出租经营等。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已统筹使用资金9.33亿元、追回1.18亿元,退还多收税费1.06亿元,取消或调整保障对象资格1.5万户,清理收回和分配使用住房7231套,处理352人。

(四)工伤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审计的17个省能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要求,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努力维护职工权益,但一些地方落实政策还不到位,基金发放和管理还有薄弱环节。抽查发现,有17万个单位未按规定为114.95万名职工办理工伤保险,6个省的10.36万名“老工伤”人员尚未纳入工伤保险;有1.41亿元基金被骗取套取、违规发放和使用,其中17个医疗康复机构和441人编造资料骗取或冒领基金6847.76万元,63个经办机构及有关单位向809人违规发放保险待遇1662.08万元,还将5596.71万元用于人员和办公经费等。此外,还发现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45亿元。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追回资金等6030.6万元,纠正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1107万元。

(五)水污染防治及相关资金审计情况。审计的18个省不断加大投入,积极推动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5年间区域内重点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达到三类及以上的增加33个百分点,五类及以下的减少32个百分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区域性水环境保护压力较大。抽查长江经济带沿江区域的23个市县,城市生活污水有12%(年均4亿吨)未经处理直排长江;沿江373个港口中,有359个(占96%)未配备船舶垃圾接收点,260个(占70%)未配备污染应急处理设施。抽检89个市县的231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有124个(占53%)水质监测指标不达标;72个地下水水源中有27个(占37%)超采。

2.有397个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至2015年底,抽查的88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中,有276个(占31%)因前期准备不充分、配套设施不完善等未按期开(完)工;有121个(占13%)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发挥效益。

3.有176.21亿元财政资金未能有效使用。至2015年底,抽查的财政资金中,中央专项补助有143.59亿元结存在地方财政部门,其中4.22亿元滞留超过2年;项目资金中有29.28亿元闲置在地方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其中9.4亿元闲置3年以上;还有3.34亿元被违规套取或损失浪费。

对上述问题,有关地方推动77个项目加快了实施进度,拨付资金23.45亿元,盘活和统筹使用8.02亿元,归还2.6亿元。

(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相关资金审计情况。从审计6个省1724宗矿业权及相关资金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方不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规范相关资金征管,资源保障程度和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审计发现,一些地方监管执法不严,有391宗矿业权在审批、出让转让或开发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其中:国土资源部门违规审批出让88宗矿业权;国有矿业企业违规转让或收购92宗矿业权及相关股权;国有地勘单位或个人利用掌握的地勘资料等内部信息介入104宗矿业权申报或交易,从中牟取私利;有关地方违规批准在禁采区内设立矿业权63宗,对自然保护区设立前已存在的44宗矿业权也未作退出安排。此外,还发现违规征缴使用矿业权相关资金35.81亿元,其中6.28亿元被用于对外投资、出借或人员经费等。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通过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整改问题金额9.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