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是一个学校的领军人物,所以他的存在是很重要的。当然,一个学校是有两个校长的,不同学校的校长情况是不一样的,他们实行的管理机制也是不一样的,要结合自己学校的情况来进行管理。本文将分享一篇平原县中小学校校长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学习!
一、平原县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主要进展情况
(一)校长队伍的总体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学校长(含副校长,下同)138人。其中:高中校长1人、副校长6人;初中校长4人、副校长11人;县直小学校长3人、副校长4人;乡镇(街区)小学总校长13人;乡镇(街区)学区小学校长80人、副校长16人。
(二)校长队伍的管理体制
1、中小学校长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中小学校长队伍的管理由县干部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副科级以上中小学校长由县干部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副科级以下中小学校长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直中小学校长的管理,由县干部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中小学校长的产生由县干部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通过竞聘的办法产生。
3、乡镇(街区)教管会主任委员(总校长),由县干部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管理。总校长的产生,在充分征求所在乡镇(街区)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和教体局共同负责,通过竞聘的办法产生。
4、乡镇(街区)中心学校校长、学区小学校长、完全小学校长、中心幼儿园园长,由县教体局负责管理。校长(幼儿园园长)的产生在充分征求所在乡镇(开发区、办事处)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由县教体局负责,通过竞聘的办法产生,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5、全县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
6、除学校一把手外,中小学校长一律不脱产。根据校长本人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情况,全部在学校兼职兼课,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三)校长任职资格与标准方面的规定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四化”标准,结合我县中小学校长队伍实际,在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和标准方面,我县的基本规定是:
1、中小学校长岗位职数设置和产生办法。首先由各单位根据学校规划、布局调整,按照设学标准,向县教体局提报本单位学校设置情况。然后由县编办和县教体局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9]46号文件规定和各单位学校设置情况,对各单位校长岗位及职数进行核定,以书面形式下达《XX工作机构和领导岗位设置通知单》。各单位根据设定的岗位和职数,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选举、组织考察、公示聘任”的程序和办法,实施竞聘上岗。各单位工作机构和领导岗位职数一经设定,均不得突破。
2、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条件和标准。除政治、业务条件外,高中校长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相应教师资格和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其他中小学校长须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拟任学校校长须在副校长职位上工作2年以上,拟任副校长须在中层干部职位上工作2年以上。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小学校长,一律不予参加校长竞聘:⑴有经济问题,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⑵生活作风腐化堕落,影响恶劣的。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⑷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活动的。⑸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⑹主管的单位或分管的工作在全县连续三年排名末三位的;⑺民主测评不称职的。
4、中小学校长聘任后须经相应岗位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四)开展校长公开选拔和推进校长聘任制情况
自2002年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县中小学校长的产生,全部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选举、组织考察、公示聘任”的程序和办法,实施竞聘上岗。竞聘上岗的中学校长、中心小学校长、学区小学校长、完全小学校长、中心幼儿园园长,由县教体局颁发《聘任书》;学校副校长等由学校和乡镇教管会颁发《聘任书》。中小学校长聘期三年,聘期届满。
截止2009年底,全县共集中开展了3次中小学校长竞聘工作。通过竞聘上岗,激发了中小学校长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校长队伍的整体领导能力,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五)校长考核评价和薪酬待遇方面的规定
1、考核评价
对中小学校长的考核,分为任期内考核和任期届满考核。任期内考核共进行6次,每学年2次,学期末和学年末各1次;任期届满考核综合任期内考核情况进行。
对中小学校长的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单位鉴定、组织考察”的办法进行,主要考核其德、勤、绩、能、廉等五大方面,并综合其主管或分管的单位、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年度综合评估情况,以及本人荣誉、任期内考核等各种情况,按一定比例量化后得出最终考核结果。
对中小学校长的最终考核结果,实行等级制,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最终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和调配中小学校长的主要依据。凡任期内连续考核为优秀的,继续聘任;任期内有1次考核不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次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警告;连续3次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免职,且5年内不准参加中小学校长竞聘。
2、薪酬待遇
中小学校长的薪酬待遇,按其所任职务和岗位职责,根据当地工资标准执行。
(六)校长培训工作的基本情况
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按照省负责高中、市负责初中、县负责小学的模式,根据省、市安排及时组织校长参加省、市级培训和国家级高级研修;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每三年进行1次,每年组织1次中小学校长外出参观学习。目前,全县中小学校长100%做到了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要求积极参加提高培训。
(七)推进校长交流工作的情况
城乡校长交流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个别交流。乡镇(街区)内部原则上每三年(任期届满)交流1次,由乡镇(街区)教管会负责,报县教体局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非业务性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的矛盾。主要困难是培训经费不足。
三、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方面的思路和打算
一是坚持中小学校长队伍政治思想教育不放松。要求各位校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品牌意识,把全部精力用在强素质、抓管理、提质量上,努力做到政治上有信念、办学上有特色、科研上有能力、发展上有创新,努力做到心中有师生,手上有工作,肩上有压力,头脑有思路,努力做一名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群众拥护的好校长。对工作先进、成绩突出的,大张旗鼓地重奖重用,对群众口碑不佳、素质不高、工作平庸的,毫不手软地撤换。
二是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干部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把对中小学校长的聘任、管理使用、考核评价、培养培训等方面的各项要求一丝不苟地落到实处,促进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大力加强中小学校长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校长队伍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下半年,对去年聘任的所有小学校长进行集中提高培训,分期分批到县实验小学、附小等学校“跟岗学习”。
四是结合教师培养“十百千计划”,通过开展“教育专家进名校”、“优秀教师进名校”等活动,选派中小学校长赴先进地区学校挂职锻炼、进修培训,逐步建立专家长期指导制度和名校联谊制度,力争在“十二五”末培养造就10名以上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名师(名校长),100名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名师(名校长),1000名全市知名教师。
四、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为切实贯彻好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现就做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工作提几点不成熟的意见和建议,仅供参考:
(一)加强校长队伍自身建设是关键。一是校长必须具备自己的科学的执政理念。二是校长要正确对待教职员工的不同意见,学会求同存异。三是校长要坚持以德治校。四是做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校长。五是做敢挑、勇挑和善挑硬担的校长。
(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校长选拔、聘用、考核机制是根本。一是实行校长职级制。二是大胆改革校长选拔体制,建立科学公开的校长选拔、聘用机制。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校长考核机制。
(三)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校长监督制约机制是重点。一是切实重视教职工的批评建议监督权。二是建立科学可行的校长监督机制。三是建立有效的学生家长民主评议机制。
(四)要不断创新校长的培训模式,组织富有成效、重在思想的提高与转变的学习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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